医药资料电子化时代已到来
点击次数:2018-05-08 22:49:15【打印】【关闭】
随着“互联网+”上升到国家战略,各行各业纷纷拥抱互联网,医药行业也不例外。“互联网+医药”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正在成为行业升级的重要驱动力。
近日,恒合互联推出全国通用的“电子检验报告收发平台”,加上已经在各省市全面铺开的“首营电子资料交换平台”,医药领域惊觉:医药资料电子化时代,已经到来了!
检验报告电子化
近日,恒合互联宣布,全国通用的“电子检验报告收发平台”正式使用。这意味着,药品检验报告走向全国有了一个更为方便快捷、安全有效的途径。
据了解,该平台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了检验报告的电子化传递,包括上传、接收、发送、发布、检索等主要功能,现阶段全国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医院和药店均可免费使用。
该平台操作简单,既可以一对多发布,又可以一对一发送。生产和流通企业发布或发送与终端无缝对接,即时呈现,便于医药企业管理和提高效率。
在业界看来,该平台的推出顺应了全国医药行业检验报告电子化及网络传递与认证的发展需求,为企业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避免文件不当、丢失等原因所带来的监管风险。
首营资料电子化
事实上,关于医药资料电子化的讨论从2017年下半年就开始了。当时,以恒合互联001pt.com推出全国首家“首营电子资料交换平台”为开端,全国迅速掀起了一股医药行业资料电子化的热潮。
截至目前,“首营电子资料交换平台”已获得天津、辽宁、黑龙江、云南、湖北、陕西、江苏、浙江、河南、海南、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山东、甘肃、宁夏、吉林、内蒙古等省(市)药监局批复同意,支持药品流通企业使用。
与此同时,该平台还被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及内蒙古医药零售行业协会、广东省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天津市医药商业协会、安徽省药品零售行业协会、河南省医药质量管理协会、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湖北省医药企业联合会、云南省医药行业协会、黑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辽宁省医药商业协会等省行业协会列为当地医药企业指定使用。
据了解,“首营电子资料交换平台”接入“国家工商总局企业信息库”、“公安部公民身份证信息库”、“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企业及产品信息库”进行第三方征信比对服务,确保交换企业身份的合法性、资料的真实性及证照有效性,符合GSP法规的要求。
平台具备提供药品首营审核资料电子化传递、审核、确认、储存、管理等服务能力,同时证照录入时提取有效期时间自动记录,临近有效期限三个月开始向用户站内下发更新提醒,并具有用户本地查验、下载存档功能。
监管方式电子化
药监部门已明确规定,电子化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效力,应纳入管理体系一并管理。比如2017年底,广东省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开展药品首营审核资料电子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支持首营资料电子化,创新“互联网+药品流通”监管模式,并在全国率先推出了药品首营审核资料电子化技术指南,明确平台提供者、使用者、协会的要求和责任。
其中要求,平台提供者及使用者均应具备接受药品监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的条件,平台提供者与使用者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实时无缝对接,确保网络安全、稳定、可靠,保障药品首营审核资料审核过程顺畅、完整、有效,保障药品监管部门检查过程实时、真实、高效。
2018年3月8日,广东省药监局官网发布了《广东省药品首营审核资料电子化试点服务信息公示表》,“首营电子资料交换平台”成为目前唯一通过广东省药监局备案挂网公示的合规平台,具备接受药品监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的条件,并承诺随时接受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这意味着在新的经济形态下,药监部门除了实地检查外,还可以随时查验电子化的资料。也就是说,数字监管也必然走上前台,确保合法合规、公众用药安全。
不得不说,资料电子化已不是简单的线上办公。它既考虑到了用户之间的资料交换、传递,也考虑到了用户内部资料的使用,当然还设置了监管部门监管的功能,它是一个功能强大的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