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电子结婚证”无法律效力
点击次数:2019-08-20 16:30:09【打印】【关闭】
近期,福建、江西、浙江、江苏、重庆等地可以领取“电子结婚证”,甚至有自媒体称“电子结婚证”可以用于购房贷款办理房产过户、继承遗产、财产公证、子女入学等,而且可以随用随领,不怕忘、不会丢并且发出“再见了,一纸婚书”的感慨。对此,民政部社会事务司负责人表示,目前的“电子结婚证”只是附着纪念意义的电子记录,并不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不能代替实体结婚证。
“电子结婚证”只有纪念意义
民政部表示,而当下所谓的“电子结婚证”是在办理完成相关婚姻登记后,已开通相关功能地区的当事人可通过支付宝等途径领取的一种附着纪念意义的电子记录,即以电子记录的形式在手机中显示的和纸质证书对应的记录。该记录仅供个人查询,不作婚姻登记证件使用,也不能完全代表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无法律效力,显然不属于国家机关签发的上述类型的电子证照。
民政部正在推动婚姻电子证照
目前,“电子结婚证”并没有向全体公众开放,仅支持本人查询下载自己的婚姻登记电子记录。具体保护途径包括:一是通过人脸识别实名认证后,才能在支付宝(或其他APP)里查询本人在已开通相关功能地区内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婚姻信息。二是为确保公民信息安全,在支付宝程序内,每次查看或领取“电子结婚证”,均需人脸识别和身份认证,同时对配偶信息做了脱敏处理,每次退出登录后,系统不记录相关信息,每次使用仍要进行人脸识别身份认证。三是支付宝(或其他APP)小程序中的“电子结婚证”,采用发送身份证号数据请求,返还最新一条记录的方式予以实现,支付宝(或其他APP)不保留数据。
今年7月18日,由民政部起草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结婚证》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离婚证》标准已经由国务院电子政务办正式发布,下一步,民政部将按照国家电子证照管理使用的要求,推动婚姻登记电子证照在国家政府服务平台的应用,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